〈我國因應氣候變遷相關政策與淨零路徑〉課程心得筆記

by 不藍燈

這篇文章是我參加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主辦的「氣候變遷因應管理師」的國際證照培訓班的課程筆記。

這個培訓課程一共90小時,12週整天的課程,結訓後通過考試,即可取得證照。

培訓課程一共分為六個模組

模組一

1-1 全球氣候治理發展趨勢 by 顧洋

1-2 我國能源轉型之法規與策略 by 歐嘉瑞

1-3 我國因應氣候變遷相關政策與淨零路徑 by 吳亦霖

1-4 國際氣候變遷相關財務揭露規範與碳風險管理 by 李堅明

這篇心得筆記是1-3。

講師:吳亦霖

吳亦霖是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的政策規劃組的組長,不知道是否可以理解為我們國家政策的實際規劃者。他從COP14一直到COP27都有到場參與,政策制定方面的實務經驗非常豐富。課程走到1-3,邏輯有點像,1-1把整個大的背景介紹清楚,1-2進入我國的法規面(聚焦在能源方面),然後就是1-3政策面的部份了。

他的內容充滿了第一手在國際和國內的公部門經驗,不過邏輯架構上相對不算太嚴謹,我自己整理時花了一點時間。

內容筆記

國際氣候行動進展

這部分顧洋老師1-1大部分都有談到,連結在此,我把一些補充放在這。

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(UNFCCC):1992年,區分附件一和非附件一國家,沒有強制減量責任。

京都議定書(Kyoto Protocol):1997年,僅規範2008~2020年已開發國家減碳目標。

巴黎協定(Paris Agreement):2015年,要求2020年以後所有國家自主減碳。

以上這三個是國際氣候行動最主要的三個里程碑,形成一股國際間的減碳趨勢浪潮,就算沒被強制規範的國家/企業,也都開始往這個方向動。

  1. 全球超過130個國家宣示淨零排放目標(包含台灣)
  2. 國際企業開始宣示本身的目標,並且要求供應鏈(RE100…)
  3. 開始出現碳關稅這樣的貿易障礙(歐盟預計2023年實施CBAM,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,其他國家/地區也有可能陸續更進)
  4. COP27進展不多,主要是針對爭議多時的Lost&Damage成立委員會

我國因應作為及溫管法修法

台灣的溫室氣體排放現況

  1. 約佔全球排放量的0.5%
  2. GHG排放總量(2020)約為285.13 MtCO2e
  3. GHG淨排放量(扣除碳匯,2020)約為263.23 MtCO2e
  4. 以CO2為主(95.29%),其次是CH4、N2O
  5. 從使用單位來看的六大部門GHG排放占比;製造部門(51.14%)、住商部門(19.85%)、運輸部門(13.07%)、能源部門(12.81%)、農業部門(2.22%)、環境部門(0.91%)
  6. 但從來源供給測來看,最大宗的還是能源燃料燃燒(90.29%),能源不轉型,做什麼都沒用
  7. 台灣2007年已經碳達峰,之後排放量看圖形約略持平,和GDP成長趨勢脫鉤,在亞洲可能只輸日本,算是做得還不錯。(政府觀點)

溫管法修改為氣候法,雖還沒通過,但看起來方向有幾個(個人依據講義整理);

  1. 政府組織方面,讓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來主導,跨部門協調。行政院長本人就是主任委員。
  2. 減緩和調適併重
  3. 加速減碳,提升產業競爭力;包含盤查及查驗、自願減量(碳信用機制)、增量抵換、徵收碳費、因應國際碳關稅、效能標準
  4. 2050淨零目標及路徑(基準年為2005年)

碳權交易市場尚未被公約承認,所以無法完成國家的減碳要求,只能滿足供應鏈的需求。

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

2050淨零排放路徑是以能源轉型(1-2)、「產業轉型」「生活轉型」「社會轉型」四大轉型,以及「科技研發」「氣候法制」兩大治理基礎,輔以「十二項關鍵戰略」,就能源、產業、生活轉型政策預期增長的重要領域制定行動計畫,落實淨零轉型目標。

哪十二項關鍵戰略?

風電/光電、氫能、前瞻能源(地熱發電、生質能、海洋能)、電力系統與儲能、節能、碳捕捉利用及封存(CCUS)、運具電動化及無碳化、資源循環零廢棄、自然碳匯、淨零綠生活、綠色金融、公正轉型。

待釐清的問題

國發會的網站中,建構產業淨零轉型的四大面向;

建構企業碳盤查能力;

提升企業減碳能力;

協助企業掌握資訊;

提升金融業淨零轉型之能力建構。

這幾個都是政府協助企業的想法,但怎麼進行?對個人來說,這也會是機會。

我的思考

國家的要求和供應鏈的要求,標準不一樣,供應鏈更像是一種表態。所以台灣作為全球供應鏈的要角,就算都滿足了客戶對供應鏈的要求,也不保證我們國家的要求可以達成。

另外關於台灣2050淨零路徑的兩大治理基礎,科技和法治,我自己想到,每當大家提到要推動什麼事的時候,通常都會說,我們缺的是人才和資金。資金面其實法制上是能夠發揮影響力的(綠色金融等等的措施),但是人才面呢?政府該不該,能不能有一些作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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